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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承重墙不是你想砸就能砸的

发表于2015-09-20

在业主群里有业主反映,有业主装修要砸承重墙的现象,对此我只能说很危险,承重墙是房屋的关键部位,不应受到任何的损坏,随意改造破坏,都会影响房屋的结构,也许你会说砸完貌似也没什么影响,但是这会让整栋楼都处在不安全的地步。对此,也有明文规定,我这里参考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首先,想要对承重墙“下手”不是不可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我想说业主你提交了么?


如果没有走相关程序会怎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我又查了到底会有什么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希望想要整改承重墙的业主能够及时打住。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有关业主不要以身犯法。


当然无论对于其他业主或者物业,大家都有监督,检举的权利,不要等到造成不好的影响的时候再去想办法改正。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也鼓励大家去检举。所以大家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去举报吧,为了房子住着安全和广大业主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遇到哪执意想要违法砸承重墙的,如果不能用语言交流的方式制止他,那就只好采用法律了。都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啊。

发表于2015-09-20

承重墙拆了肯定是危险啊!真的有人拆啊。。。

发表于2015-09-20

确实得马上制止,威胁了大家的安全

发表于2015-09-20

尽量不要破坏墙体结构,肯定会受影响

发表于2015-09-20
杨过_小龙女,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承重墙不是你想砸就能砸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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